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滁州购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

2017-05-25 18:12

  购建住房材料:

  1、购商品房:

  (1)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(正本)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;

  (2)首**凭证、银行交款单(或刷卡凭条)原件及复印件2份。

  2、购二手房:

  (1)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;

  (2)滁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;

  (3)滁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;

  (4)卖房人身 份证、户口簿、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;

  (5)买房人原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。

  3、自建住房:

  (1)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;

  (2)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;

  (3)承建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。

  注意事项:

  1、借款人及配偶(或共同申请人)必须到中心经办人当面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上签名;共同借款人只能是配偶或者产权共有人之一。

  2、所有材料要核对原件,留存复印件;

  3、所有贷款相关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;

  4、各种贷款表格用水笔或钢笔书写。